當然,父母在大多數事情上不能不做主,但有些事讓孩子做決定也無妨。例如聽任兩歲孩子吃黃瓜而不吃胡蘿卜,或讓6歲的孩子從父母準他看的電視節(jié)目中挑選一個來看。即使在這個層次,兒童也會學到如何選擇就能令自己開心。
但是在讓孩子自己選擇的同時也別把孩子寵壞,一般來說,收入豐足的比入不敷出的人快樂,但對孩子來說,優(yōu)厚物質條件,并不一定能讓孩子真正快樂。
“給孩子太多會令他們誤以為追求物質就是快樂之源。”家庭心理學家這樣說。有人發(fā)現拿走了自己孩子大部分玩具后,他們反而變得更會動腦筋去玩,因而也更快樂。不重物質的孩子即使擁有得少一些也會很滿足,因為他們能夠更靈活地運用手頭所有的東西。這并不是說永遠不給孩子東西,只是不應該使孩子誤以為快樂就是擁有比別人更多的東西。